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582.“神的儿子和人的女儿交合,给他们生了孩子后的很长时间”表示当他们将信之教义浸没于自己的恶欲,形成虚假的说服时,就变成了拿非利人。这种含义从前面第2节经文的阐述和说明(569-571节)清楚可知,即:“神的儿子”表示信之教义,而“女儿”表示恶欲。从这种结合生出的,必是他们视信的神圣事物为毫无价值,并亵渎之。因为人的欲望源于对自己和世界的爱,故与一切神圣而真实之物完全对立。此外,恶欲在人里面占上风,因而当他所承认的神圣而真实之物浸没于这类欲望时,他就彻底完了,因为这些恶欲无法被根除和驱散。他们执着于自己的每一个观念,在来世,彼此交流的正是种种观念。因此,一旦有对神圣而真实之物的任何观念出现,亵渎和虚假就会附着于它,这会立刻被感知出来。因此,这些人不得不被分离出来,并被推下地狱。
1121.我从上古教会成员的后代那里了解到他们的感知状态,即:他们对属于信的一切拥有一种感知,几乎就像与他们交流的天使。其中一个原因是,他们的内层人或灵,也通过内呼吸与天堂联结。另一个原因是,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就伴随这种交流,拥有天堂在里面。因为这两种爱将世人与天使通过其生命的本质核心联结在一起,其生命的本质核心就在于这爱。他们说,他们拥有写在他们里面的律法,因为他们爱主、爱邻。正因如此,凡律法所规定的,都与他们的感知相一致;凡律法所禁止的,都与他们的感知相冲突。他们毫不怀疑,一切人类律法和神性律法一样,都建立在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之上,并视爱和仁为它们的根基。当然,他们因从主拥有这种根基,故不能不知道建立在它上面的一切。他们还相信,今天世界上凡爱主、爱邻的人,也都拥有写在他们里面的律法,并且在世界各地成为受欢迎的公民,如同在来世受到欢迎一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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